权力基本编码 361015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4014675295E4361015027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科)室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07243565477878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承诺办结时限 35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西段1号大余县自然资源局1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7237212
  • 咨询邮箱
    11dydj8719022@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室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西段1号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722423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国土和规划建设;公用事业
权限划分 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自然资源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除上述情形外均由区县局办理。市自然资源委部门委托县局或市派出机构办理的,可由受委托的县局、派出机构自然资源部门办理。
行使内容 办理权限需由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相对人义务 申请人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不支持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理办法(试行)》(赣财预〔2014〕10号)规范性文件(赣财预〔2014〕10号)第五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名录管理。查看详情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规范性文件(国土资发〔2007〕277号)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土地储备机构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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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2、收购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案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协商,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或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确认。
问题1、哪些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答案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