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511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401467505X9436051101100003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大余县民政局 责任处(科)室 社会福利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401467505X9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2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26号民政局二楼儿慈股
  • 窗口地址
    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26号民政局二楼儿慈股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711639
  • 咨询邮箱
    0797-8711639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大余县民政局
  • 窗口地址
    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189号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7-8722201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大余县民政局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险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基本生活费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市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规范性文件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第二款民政部、财政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度以现金形式发放。查看详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规范性文件国办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办公厅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查看详情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规范性文件民发〔2012〕179号第三条民政部、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全额执行。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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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基本生活费发放(艾滋病感染儿童)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问题基本生活费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给付对象有哪些特定的要求?
答案应当提供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HIV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HIV抗体检测呈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