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名称 | 类型 | 法律文号 | 条款名称 | 制定机关全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法条链接 |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 | (国发〔2011〕40号) | 第五(十四)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 查看详情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 | (安委〔2011〕4号) | 第三(三)点 | 国务院安委会 | 抓达标,严格考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 | 查看详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 第四条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查看详情 |